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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玛清河分店因销售的白肠混有异物被罚款

2022-09-27| 发布者: 香坊生活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中国网财经9月23日讯(记者钟文鑫)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近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清河分店因...

中国网财经9月23日讯(记者钟文鑫)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近日,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清河分店因销售的“智胜精品农家白肠”存在混有异物的情形,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9.6元。

经查,当事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清河分店)销售的“智胜精品农家白肠”供货商为辽宁智胜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留存了涉案产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台账及检测报告。

经“智胜精品农家白肠”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查,该产品上存在的疑似“黑色丝状物”的痕迹为设备内壁油污。

当事人销售的“智胜精品农家白肠”存在混有异物的情形。货值金额为69.6元,违法所得为69.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9.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天眼查显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清河分店成立于2020年5月18日,该公司背后总公司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后者由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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