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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就能为所欲为?必须将其告上法庭,非灭灭他们的嚣张气焰

2022-09-20| 发布者: 香坊生活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一人开两家店,因把香烟放在一起,被罚款3万,没收1395条卷烟!一怒之下把烟草局告上法庭,结局所有人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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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开两家店,因把香烟放在一起,被罚款3万,没收1395条卷烟!一怒之下把烟草局告上法庭,结局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上海的老刘开了一家小超市,由于位置靠近一家大型企业,生意特别红火,没两年腰包里就攒下不少积蓄。于是他跟妻子就琢磨着再开一家店,然后两人就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又租了一间店面。

有一天,烟草局的人光顾了老刘的新店,要对他店里的香烟进行抽查。老刘也没太在意,抽查就抽查呗,反正一不售假二不串烟,所有香烟都是烟草局供货。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烟草局抽查结束后,直接给老刘开了一个罚单!上面写着罚款3万,没收店铺仓库内的1395条香烟。老刘一看,傻眼了!他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认罚,并质问因何故。烟草局表示,店铺仓库内有一部分香烟不是本店的编码,属于违法售卖行为,按规定需要没收违规售卖的香烟并处以总零售价值10%的罚款。你这1395条香烟零售价30多万,故罚款3万元。

老刘一听这个解释就更来气了!首先,法律规定罚款数额应该以违规售卖香烟的进货价为基础进行罚款,而不是工作人员所说的按零售价罚款。你们这是错用法律。其次,所有的香烟都是自己依法依规从烟草局进的货,香烟售卖码也都是分属于自己的两家店,因为另一家店的面积小没有储存空间,才把货储存在这家店的仓库内。但是,绝未在这家店售卖另一家店的香烟。第三,你说我在两家店互相卖香烟,你拿出来证据啊!没证据就是胡乱执法行为。

随后,愤怒之下的老刘将烟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归还被没收的1395条香烟。烟草局对此也有话说,他们表示,虽然两家店都是老刘所开,但是不在同一个区域,两家店互相售卖香烟应该被认定为跨区域倒卖。而且我们执法全程录像,一切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其实,按烟草专卖规定,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商家或个人,只能在当地烟草部门进货,跨区域进货不行。同理,也只能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和范围内售卖,也就是说跨区域卖货也是不行的。

按这个规定来看,问题的关键在于,老刘到底是仅仅在另一家店的仓库内存放香烟,还是同时也存在售卖行为?如果能证明老刘确实跨区域卖烟了,那么烟草局处罚没问题。如果证明不了,就有乱处罚的嫌疑了,至少会被认为执法不严谨。事实上,烟草局拿不出老刘跨区域卖烟的证据,他们也不可能像狗仔队一样24小时蹲点偷拍取证吧!所以处罚仅仅是依据常规判断。至于老刘有没有在一家店卖另一家店的香烟,或许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但我的看法是,十有八九是卖了的。

法庭上讲的是证据而不是根据情理的推断,所以最终判定烟草局对老刘的处罚无效,并归还没收的香烟,同时承担庭审费用。这又是一起以弱搏强、个人状告公家单位获胜的例子。也值得给这位法官点个赞,凭证据断案,而不是谁强谁有理,这才是法治时代司法人员该有的严谨作风!同时也告诫了广大商家要依法经营,只有这样,当你的利益受损时,法庭才能为你主持公道。

你们有什么看法呢?你觉得对香烟零售加上各种条条框框合理吗?评论区补充一下你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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